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交流活动
责任编辑:东莞金消协 发表时间: 2017-08-30 阅读数:816
2017年1月13日,人行东莞中支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共同前往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以下简称东莞金消协)新办公场所开展交流活动,东莞中支党委委员、工委会主任兼东莞金消协名誉会长邱姗参加了活动。
这次交流活动旨在进一步落实双方日前签署的《关于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深化双方合作机制。东莞金消协名誉会长、东莞中支邱姗工委会主任,东莞金消协秘书长、东莞中支办公室曾颂军,东莞中院陈树良副院长、立案庭何小玲庭长、松山湖法庭黄汉球庭长等一行10多人参加了交流活动。双方首先参观了东莞金消协新办公场地。随后,双方一起就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具体实施措施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表示将继续保持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取长补短的合作态势,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