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1月28日,东莞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正式揭牌成立,为金融纠纷调解按下“快捷键”。
▲调解中心正式挂牌并投入使用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徐维,消保处处长冼宇航、副处长唐智飞,东莞中支行长周开禹、副行长陈宇,东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陈葵、市第一法院院长林辉芳、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黄晨光,市金融工作局、银保监东莞分局等单位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松山湖法庭、人民银行东莞中支办公室、东莞金消协相关负责人,东莞金消协会长、理事长、部分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单位分管行领导也出席了活动。
▲合影
揭牌仪式上,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徐维,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辉芳进行了致辞。
▲徐维主任致辞
徐维主任对东莞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揭牌成立表示祝贺,并表示东莞率先成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既是落实最高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及省有关《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在前期扎实开展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基础上进行的有益探索和全新尝试。他希望,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牢牢把握规范运作、依法调解、服务为本的工作方向,坚持不忘初心、牢记自身使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调解方式、丰富调解手段,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加公正、便捷、高效的金融纠纷调解服务,走出正规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发展之路,为全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新做法、新经验。
▲林辉芳院长致辞
林辉芳院长在揭牌仪式上表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挂牌成立,是巩固深化诉调对接“1+2+3”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于满足群众多元解纷的现实需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揭牌仪式后,出席活动的领导嘉宾一同参观了正式投入使用的调解中心,领导们纷纷为调解中心点赞。
近年东莞金融纠纷多元化工作成效显著,亮点频出
2016年12月,人民银行东莞中支与东莞市中级法院、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印发了《东莞市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并指定了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为金融纠纷调解具体实施部门,率先形成了司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共同指导,金融调解组织实施的诉调对接模式。
2017年,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市司法局指导东莞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成立东莞金调委。近年来,在人民银行东莞中支等部门指导下,东莞金调委成功调解金融案件262宗,涉案金额共15.6亿元,案件数量及金额均居全省前列。其中一宗6亿元大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入选2019年全国十大典型案例。
东莞模式再出新举措:
多部门齐“搭台”,金融调解按下快进键
“东莞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是在东莞市两级法院、人民银行东莞中支等部门指导下,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共同搭建的调解平台。
亮点一|调解平台横向延伸,定向破解当事人来回奔波难题。
调解中心建立在松山湖法庭,实现“立案+调解+司法确认”各环节全流程无缝衔接,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利的一站式金融纠纷调解服务。
亮点二|金融、司法部门共同搭台,金融调解组织唱戏。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等部门紧密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搭建新型调解平台。东莞金调委派驻调解员团队在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
亮点三|组建专业化调解员团队,化解案多人少压力
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共同指导东莞金消协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经过笔试、面试等环节,从100多名报名者择优录用了5名专职调解员。各部门合力打造专业化的金融纠纷调解员队伍,满足当地日益增长的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需求。
揭牌首日成功调解7件纠纷,迎来“开门红”
在揭牌仪式的当天,金融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对7件案件进行了调解,并全部调解成功,首日即取得“开门红”。其中,借款人黄某曾向银行借款120多万元,因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还款,被起诉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由松山湖法庭进行审理。立案前,经过金融调解中心调解员的沟通协调,双方已达成初步调解协议。活动当天,调解员邀约双方到金融调解中心面谈,经过半个小时协商,双方便达成调解协议,松山湖法庭随即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此外,还有其他6件金融案件在揭牌首日成功调解,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调解中心的投入使用,将最大程度上为市民提供快捷、高效的金融纠纷化解服务,为当事人节省大量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切实做到惠民、利民。
下一步,东莞金调委将在市中院、人民银行东莞中支等部门的领导下,有效落实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各项工作要求,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完善,为东莞深度参与大湾区建设,加快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更有力的服务与保障。